北京奥远之星体育产业发展中心人员对外活动行为管理条例
2024-12-22 19:04:27 北京奥远之星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官网
北京奥远之星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对外活动行为管理条例
一、总则
为规范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(包含地方工作站备案人员)在各类出访、出行、参观、学习等对外活动中的行为,维护中心良好形象,确保活动的廉洁性、专业性与高效性,特制定本管理条例。本条例适用于参与上述相关活动的所有本中心工作人员及高层领导,以下统称为“人员”。
二、出访、出行、参观、学习对外活动定义
1. 出访:指应外部机构邀请或本中心主动安排,前往其他地区、单位进行体育产业相关业务交流、合作洽谈、项目考察等活动。
2. 出行:涵盖因工作需要,在国内或国外进行与体育产业业务拓展、调研、参加行业会议等相关的差旅活动。
3. 参观:包括对其他体育产业相关企业、机构、赛事场馆等进行观摩、学习借鉴经验的活动。
4. 学习:指参加各类体育产业相关的培训、讲座、研讨会等旨在提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活动。
三、禁止“吃拿卡要”行为细则
1. 禁止接受宴请及收受礼品
- 在所有活动期间,严禁接受合作方、接待方或其他相关单位、个人以任何名义安排的高档宴请,包括但不限于超标准的公务餐、私人豪华宴请等。正常公务用餐应遵循简洁、适度、符合规定的原则,优先选择工作餐形式。
- 不得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及其他财物,无论其价值高低、赠送形式如何。对于因正常交往难以拒收的礼品,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中心报备,并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。
2. 禁止索取或违规获取利益
- 严禁以任何方式主动向接待方、合作方等索要物品、服务或其他利益,如要求特殊待遇、免费旅游、娱乐消费等。
- 在涉及体育产业项目合作洽谈、资源对接等过程中,不得以权谋私,不得通过故意拖延、设置障碍等手段,迫使对方给予不正当利益,确保所有业务往来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。
3. 禁止违规接受招待与安排
- 不得要求接待方超规格安排住宿、交通等服务,住宿应选择符合中心差旅标准的酒店,交通出行以满足工作需要且符合规定的方式为准,严禁借机享受豪华专车接送、乘坐头等舱(特殊情况按规定审批除外)等超出必要范围的待遇。
- 对于参观、学习活动中的行程安排,应严格遵循活动主题和计划,不得擅自要求增加与工作无关的娱乐、休闲等项目,更不能接受对方为此支付费用。
四、廉洁自律与监督机制
1. 自我约束与教育
- 所有人员应自觉加强廉洁自律意识,学习党纪国法以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充分认识“吃拿卡要”等违规行为的严重性,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坚守职业道德底线。
- 在每次出访、出行、参观、学习前,中心将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提醒活动,强调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,确保人员心中有数、行为有矩。
2. 内部监督与报告
- 中心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,负责对各类活动进行不定期抽查与监督,通过检查行程安排、费用报销、人员反馈等多种途径,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。
- 鼓励参与活动的人员相互监督,如发现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,应及时向监督小组报告。同时,对于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人员,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3. 违规处理措施
- 若经核实存在违反本条例中禁止“吃拿卡要”等相关规定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责令检讨、罚款、降职降薪、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的纪律处分,构成违法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- 因违规行为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,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,并配合中心采取措施消除影响,挽回损失。
五、附则
1. 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,如有未尽事宜或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的,由中心管理层研究决定并及时公布。
2.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北京奥远之星体育产业发展中心所有。
(编辑:超级管理员)